卷二

IIQE 卷二攻略:一般保險產品、法律責任與索償邏輯

刊登日期:2026-07-13最後更新:2026-07-13閱讀時間約 9 分鐘

卷二「一般保險」官方格式為 50 題、1 小時 15 分、70% 合格。它不是把產品名稱逐項背熟便足夠;題目往往同時測保障標的、受保危險、除外責任、賠償基礎與索償程序。

先用五欄建立產品地圖

  1. 標的:財產、法律責任、收入、健康或其他利益。
  2. 受保危險:保單實際承保甚麼事件,不要只憑產品名稱推測。
  3. 除外責任:哪些原因、財物、人士、地區或期間不保。
  4. 損失量度:以實際損失、重置、約定價值、限額或其他基礎處理。
  5. 索償文件:通知、證據、損失減輕、第三者權利與調查。

把產品分成「保障對象」而非名稱清單

財產及工程

火災、全險、工程及相關損失,重點是標的、原因與損失金額。

法律責任

公眾責任、僱員補償、產品或專業責任,核心是對第三者的法律責任。

汽車及運輸

法定最低要求、車輛損失、第三者與貨物運輸風險要分層。

意外與健康

定額給付與費用彌償可能並存,不能一概當作財產賠償。

責任險題目先問:被保險人是否有法律責任?

第三者受傷或財物受損,不代表保單必然賠付。應先處理被保險人是否依法負責,再檢查責任是否在承保範圍、是否觸及除外條款,以及賠償限額和自負額如何適用。

索償題用時間線作答

損失發生後的合理次序通常包括:保障人身安全及減輕損失、盡快通知保險人、保存證據、按要求提交資料、讓保險人調查及處理第三者追討。考題會把「承認責任」「自行和解」或「棄置受損財物」放入選項,測你是否理解被保險人的索償責任。

三個高頻混淆

  • 危險與損失:火災是原因;燒毀財物是結果。
  • 責任與同情:應否賠償取決於法律責任與保單,而非事件是否令人同情。
  • 彌償與定額:不是所有一般保險利益都完全按實際財務損失支付。

如尚未掌握近因、彌償、代位及分擔,先回到卷一攻略,再做卷二混合題會更有效。

本文採用的官方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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